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6】  【来源:】【字体显示: 】 【阅读: 次】 【关闭

各见习单位:

根据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发挥见习基地在促进我市生源的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提高其工作技能和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方面的示范作用,现就今年度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目的

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为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实践机会,帮助提升毕业生的工作技能,是疏通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改善基层人才匮乏现状的重要措施。同时,为用人单位深入考察了解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和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

二、申报见习岗位

见习单位提供的岗位,必须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具体详见www.ptrs.gov.cn),提出需求的专业和数量,组织见习毕业生积极参与单位的科()研、产品研发和生产技术活动。

三、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6810前将见习岗位报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林军,联系电话:2287878,邮箱:ptrczx@163.com ,以便信息汇总后对外公布选拔。

四、见习管理

1.见习单位组织开展和就业培训活动,需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落实各项措施。

2.负责落实见习毕业生生活补贴费等的发放工作。

3.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见习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工作。

4.做好毕业生见习考核和鉴定工作。见习活动结束后,要指导见习单位对大中专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由见习单位鉴章的就业见习鉴定意见,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大中专毕业生的依据之一。

5.按照规定程序,负责安排或推荐见习合格的毕业生就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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