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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0】  【来源:】【字体显示: 】 【阅读: 次】 【关闭

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

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事局(人劳科):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帮助有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闽人发[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登记工作,并于215日前将《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求职补助汇总表》及《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报送我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军     电话:2287878      传真:2287878

电子邮箱:ptrczx@163.com.cn

附件:《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莆田市公务员局

                                  0一一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就业  援助   双困    转发   通知                          

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闽人发〔20112

各市、县()人事局(公务员局)、残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有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110-210

    二、活动主题

    送岗位,促就业,构和谐。

    三、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对象是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并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153号)文件规定,"双困"毕业生指来自城镇和农村低保家庭,由于生理缺陷、专业长线、职业能力不足等客观原因,毕业当年91日后尚未就业,城镇生源在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农村生源在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求职登记的毕业生群体。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入户调查活动。摸底调查阶段,各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残联要积极争取民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普遍开展摸底调查活动,摸清情况,把握需求,及时认定,将本辖区内的"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二)开展送岗上门活动。各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残联要通过收集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吸纳、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开发并收集一批适合"双困"毕业生或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并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将开发出的就业岗位及时送到就业援助对象家中。

    (三)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各市、县()人事局(公务员局)、残联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各项就业援助政策,着力营造有利于"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能力提升活动。各市、县()人事局(公务员局)要结合我省"三年三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重点和优先安排"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同时,做好就见习生活补贴发放和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办理工作。通过参加见习,提高援助对象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援助对象实现就业。

    (五)开展求职补贴发放活动。各市、县()人事局(公务员局)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对登记求职的"双困"毕业生,由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一次性发放求职补助300/人。活动结束后填报《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求职补助汇总表》(附件一)。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对享受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予以一定的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专项补贴。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各市、县()人事局(公务员局)、残联要切实提高对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认识。要紧紧围绕"促就业,送岗位,构和谐"这一主题,在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的基础上,确保各项活动认真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市、县()人事局、残联要进一步加大对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和残联的指导力度,在活动期间,深入开展一次针对"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摸排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群体的生活、就业现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援助工作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并抓出成效。

    (三)挖掘典型,搞好总结。活动开展期间,各市、县()人事局、残联要注意挖掘、搜集辖区内具有典型性的帮扶工作案例,并认真撰写宣传报道,积极做好宣传工作。201135前,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要将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工作总结,以及《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求职补助汇总表》(附件一)和《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附件二)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联系方式

    省公务员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联系人:杨琳

    电 话:0591-87546900(传真)、87565225

    电 邮:fjsbys@163.com

    省残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兰新城、吴耀环

    电 话:8379008083798511

    电 邮: jiuye1203@163.com

    附件:1.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求职补助汇总表

    2.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人事局负责填报)

3.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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