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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招聘非在编执法船艇职务船员启事
【发布日期:2011-03-16】  【来源:】【字体显示: 】 【阅读: 次】 【关闭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招聘非在编执法船艇职务船员启事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其中:执法船艇职务船员船长2名、轮机长2名。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55周岁以下(即在1956年3月31日之后出生),男性,莆田籍;
(四)具备渔业船舶有限航区四等及四等以上(或海事部门相当级别)的船长、三等及三等以上(或海事部门相当级别)的轮机长职务船员证书,并具有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
(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适应海上及船舶工作需求。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1年3月20日下午17:00止。
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联系电话、身份证和职务船员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照片1张。
报名地址:莆田市市政府5#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指挥中心
联系人:柯丽霞
联系电话: 0594-2613323
   (二)岗位技能考核:
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料,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船舶驾驶、轮机实操考核,并择优录取职务船员船长2名、轮机长2名。
   (三)体检、政审:对技能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审、体检,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从报名者中再择优录取体检、政审合格者。
   (四)试用、聘用:对技能考核、体检、政审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经试用如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予以解聘;试用合格者,签订3-5年的劳动合同
    三、聘用待遇 
  渔业船舶有限航区四等及四等以上(或海事部门相当级别)的船长、三等及三等以上(或海事部门相当级别)的轮机长,每月工资福利等待遇为3500-4000元。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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