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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导游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1-06-15】  【来源:】【字体显示: 】 【阅读: 次】 【关闭

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导游员公告

 

为了弘扬妈祖文化,促进湄洲岛旅游事业发展,提升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接待水平,经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游3(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足31的酌情减少招聘名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备导游服务工作必需的政治素质,热爱旅游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招收女性,身体健康,相貌端庄,举止得当,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普通话标准。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198611以后出生)。

4、专业不限。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62071(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湄洲岛管委会人劳科。

3、联系电话:0594-5094573  联系人:翁丽玉

4、报名须提供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个人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者户籍不限。

6、不收报名费。

三、招聘考试

1、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包括:自我介绍、演讲、现场答题。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管委会人劳科、监察室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自然解聘。聘用期间享受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待遇,单位免费安排住宿,工资奖金与本单位导游员同等待遇。在本单位离开导游岗位后,有续聘其他岗位者享受该单位其他合同制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

 

 

    福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人劳科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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