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招聘海上渔业 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不占编制)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不占编制合同制管理工作人员1名。 一、 招聘人数、条件
应聘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达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二、招聘程序 ㈠发布信息:该方案经市人事局审核后,将在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㈡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 2.报名方式:可采取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报名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5号楼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6楼应急指挥中心。邮编:351100;联系电话:2610868。 5.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复印件资料恕不退回。 ㈢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上公布。 ㈣组织考试: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与上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与上机考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与上机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对其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4.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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