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白云国有林场关于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莆田白云国有林场拟招聘合同制临时工作人员1名(非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会计 岗位要求:1.大学本科以上文化。2.年龄35周岁以下。3.持有会计证(具有会计工作经验,且能够独立做账)。4.自行解决居住问题。5.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二、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投至邮箱631160005@qq.com或者到莆田白云国有林场现场报名(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圣村九坎店45号)。 联系人:小宋 联系电话:0594-3952610或15892090571 (二)资格审查: 经过筛选后,我场将会通知应聘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会计证等证件及简历进行现场审查。 四、聘用和待遇 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面议。 莆田白云国有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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