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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聘任制工作人员(不占编制)招聘通告
【发布日期:2017-03-28】  【来源:】【字体显示: 】 【阅读: 次】 【关闭

根据工作需要,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岗位

 

岗位01

检察官辅助文员4

专业要求:

专业不限(通过司法考试的优先录用);

岗位职责:

负责案件笔录速录、案件系统信息录入、卷宗装订归档、数据报表统计等与检察业务相关的事务性辅助工作。

 

岗位02

新闻宣传工作人员1

专业要求: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新闻或文学作品的优先录用);

岗位职责:

负责检察新闻宣传采编与写作,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日常管理,以及会议、活动等的摄影工作,协助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320日至199932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六)性别:不限;

(七)招考范围:莆田地区。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莆田地区户籍条件要求:

120173月底前常住户口在莆田地区的报考者;

2. 莆田地区内高校的地区外生源和地区外高校的莆田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莆田地区报考者;

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莆田地区的报考者;

此外,20173月底前取得《福建省莆田市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现在莆田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八)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人员。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328日至4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四楼)政治处

联系电话:0594-6702552  联系人:梁一鸣

(三)报名手续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个人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并填写《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聘任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上述资料提交工作人员审查。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通知报名人员是否进入考核。

 

考核

包括笔试、体检、政审三阶段内容。

(一)笔试

安排在20174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工作人员通知。笔试内容包括:新闻采写、组织协调能力测试、计算机操作等。按分数排名,1:1进入体检。

(二)体检

对笔试通过者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面试通过者自理。

(三)政审

笔试、体检环节均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主要指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

 

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聘任合同一年一签。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待遇面议,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

20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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