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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台办及所属单位关于选聘编外派遣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17】  【来源:】【字体显示: 】 【阅读: 次】 【关闭

莆田市台办及所属单位关于选聘编外派遣人员的公告

 

一、岗位及数量:市台办及所属单位编外派遣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健康状况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8月7日至2000年8月7日期间出生)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优先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中的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应用语言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汉语言文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教育,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专业也可以按照考生本人的辅修专业予以认定,辅修专业信息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均可查询。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7日前取得。

(七)具有熟练的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操作等计算机应用能力。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工作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0日止。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应先把报名表发送至邮箱:597236797@qq.com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2200820  18965571933

五、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考核合格确认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试用期(二个月)待遇:月薪2800元;正式聘用后,月薪3000元(薪酬标准为应发工资,不含单位“五险一金”部分)。

附件:莆田市台办编外派遣人员报名表

 

莆田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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