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莆田市荔城区委员会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工(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青少年事务社工3名(编外合同制)。 (二)待遇:①试用期为2个月,月工资为2800元;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月工资为3000元(含加班、餐补、“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三)岗位职责: 1.做好青少年权益维护等相关工作; 2.协助做好团区委相关工作; 3.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新闻学、社区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年龄30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条件),健康状况良好; 3.热爱社会工作,热爱青少年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并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 4.具有熟练的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操作等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团队沟通能力,善于与人沟通交流; 6.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网上报名截止2019年7月7日; 2.报名方法:网上下载并填写《共青团荔城区委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ltqw2024@126.com(邮件标题:姓名+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合格后以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前往共青团荔城区委办公室参加面试。(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236号荔城区委大院2号楼4层,备注:须应聘者本人到场) 2.面试方式:面试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后,最终是否聘用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公示 面试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拟聘人员届时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需在公示期内办理完成辞职手续,如未完成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公示无异议的,将通知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莆田市公务员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岗位报名人员考核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 (六)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联系人:林女士,0594-2292024 邮 箱:ltqw2024@126.com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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