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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6-09-26】  【来源:】【字体显示: 】 【阅读: 次】 【关闭

为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环境,根据省人社厅有关精神,我市2016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使用金属探测仪对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入场安全检查工作,是基于保证考生安全、考试安全的常规安全检查,考生要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做好此项工作。

2、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含传呼机、对讲机、耳机、手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及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等禁带物品,以及手表、手镯、项链等各种金属或含金属物品和考试规定以外的其它物品进入考场,以免安检时耽搁时间。

3、为方便考生掌握考试时间,每个考场都将在教室正前方配置一个挂钟,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但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4、考生应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场,接受安全检查。要在考场门口自觉排队,有秩序地等待检查。轮到自己进场时,应主动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交监考员核对,然后自觉接受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

5、考生必须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拒不配合检查的,监考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如已带了禁带物品,须放在违禁物品置放处。经安检合格后,考生才能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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