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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5-24】  【来源:】【字体显示: 】 【阅读: 次】 【关闭

根据《关于做好<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人才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的实施意见>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委人才〔2016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详见www.ptzzb.gov.cn网站),决定开展符合《通知》的人才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申报受理时间为201661-30日。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2015116以来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人才发展的意见》(莆委办发〔201532号)条款的单位或个人。

2.201551以来符合《关于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的实施意见》(莆委办发〔20144号)条款的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类必须提供材料

1.人才发展补助项目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4.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个人类必须提供材料

1.人才发展个人补助项目申请表;

2.引进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4.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对象按照《通知》的申报要求,认真填写《人才发展补助项目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或补交材料,逾期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及责任单位详见附表)

2.审核。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区(管委会)分别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

3.公示。拟确定的补助对象,由市委人才办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兑现。按《通知》中的条款,坚持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及时发放补助。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件等形式向市委人才办和对应的受理及责任单位咨询。市委人才办联系人:林艳艳;联系电话:0594-2685750。市人社局联系人:谢元旺;联系电话:0594-2280078.

附:申报受理及责任单位分解表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6524


附件1

申报受理及责任单位分解表

 

申报事项

责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工作补助

市人社局

谢元旺

2280078

2、实习实训工作经费补助

3、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申购

4、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补助

5、职称评审

6、成果转化机构和分支机构补助

市人社局

谢元旺

2280078

市教育局

薛朝伟

2684682

市科技局

傅福新

2655522

市发改委

杨景明

2221626

市经信委

王丽媛

2292357

7、院士专家工作站补助

市科协

林元金

2692393

8、新引进研发仪器设备补助

市科技局

傅福新

2655522

9、股权奖励、股票期权、科技成果入股等奖励补助

10、产业发展贡献专项经费补助

市科技局

傅福新

2655522

市经信委

王丽媛

2292357

11、市级行业工作室补助

市人社局

谢元旺

2280078

市教育局

薛朝伟

2684682

市科技局

傅福新

2655522

市卫计委

邱玉勇

2293441

12、对地方财政贡献补助(市属企业)

市财政局

郑秀英

2659615

12、对地方财政贡献补助;

13、租房补助;

14、引进人才随迁子女就学

(市直学校联系市教育局)

15、引进人才配偶生活补助

各县区委人才办

仙游县

8255165

荔城区

林凌鹭

2285090

城厢区

叶晨曦

2653105

涵江区

岳冬婷

3592265

秀屿区

曾雪峰

5851130

湄州岛

陈丽群

5086696

林炳雄

5912380

 

资料下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单位)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个人)

莆田市人才发展补助项目申请表(单位)

莆田市人才发展补助项目申请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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