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人才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的实施意见>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委人才〔2016〕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详见www.ptzzb.gov.cn网站),决定开展符合《通知》的人才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申报受理时间为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自 2.自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类必须提供材料 1.人才发展补助项目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4.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个人类必须提供材料 1.人才发展个人补助项目申请表; 2.引进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4.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对象按照《通知》的申报要求,认真填写《人才发展补助项目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或补交材料,逾期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及责任单位详见附表) 2.审核。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区(管委会)分别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 3.公示。拟确定的补助对象,由市委人才办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兑现。按《通知》中的条款,坚持“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及时发放补助。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件等形式向市委人才办和对应的受理及责任单位咨询。市委人才办联系人:林艳艳;联系电话:0594-2685750。市人社局联系人:谢元旺;联系电话:0594-2280078. 附:申报受理及责任单位分解表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申报受理及责任单位分解表
资料下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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